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杭州市体育局 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淳安县体育局 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淳安县公安局 共青团淳安县委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25日上午12时前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报到,报到地址另外通知,10月26日上午比赛。 五、竞赛项目和路线: (一)竞赛项目:本次比赛设公路自行车团体、个人比赛。 (二)竞赛路线和行程:千岛湖秀水广场—上江埠大桥—小坑坞—安阳乡—大墅镇—枫树岭镇—汾口镇一浪川乡一姜家镇—界首乡—金峰乡—千岛湖大桥—交通局门口,环湖行程约150公里。 (三)竞赛组别: 10月26日:团体、个人组(150公里) ①男子组(团体、个人) ②女子组(个人) 六、参加办法和资格: (一)参赛要求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公路自行车技能。现役(或退役不满二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1、参加公路车赛的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须填写团体报名表,接受35个队,每队男运动员限报5人,外籍运动员、中方女子运动员不受限制,外籍运动员多者的运动队优先邀请。另可报领队1人。 2、公路自行车,车轮直径(包括内胎)不得小于55厘米,不得大于70厘米。 3、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加公路赛的团队服装必须统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9月22日前额满为止,报名后比赛名单不得更改。 (四)报名方法 1、在网上下载报名表。 环千岛湖自行车赛报名表.doc (39.5 KB, 下载次数: 246) 2、参赛者本人逐项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签具参赛声明,参赛者办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籍运动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报名表于截止日期前报姚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972043 手机:13185038896 QQ邮箱:1183211241@qq.com 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外籍运动员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无证明者不予参赛,赛前一天领取比赛相关用品。 七、比赛办法: (一)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将视情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4、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二)出发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三)成绩与排名 1、个人排名 个人排名是按每名参赛选手完成比赛时间排列。 2、团体总排名 团体排名按各队前4名完成全部赛程参赛者的时间之和计算。 3、关门时间 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运动员落后领先者10%和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四)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八、奖励办法: (一)男子个人 男子取前十二名,分别给予奖励。(单位:人民币)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10000 第七名 1500 第二名 8000 第八名 1500 第三名 6000 第九名 1500 第四名 3000 第十名 1200 第五名 2500 第十一名 1200 第六名 2000 第十二名 1200 (二)女子个人 女子取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单位:人民币)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4000 第四名 1000 第二名 3000 第五名 1000 第三名 2000 第六名 1000 (三)男子组团体 取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获奖杯一座。(单位:人民币)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10000 第四名 5000 第二名 8000 第五名 4000 第三名 6000 第六名 3000 九、参赛经费 每人交参赛费180元,食宿由大会负责。 十、报名后组委会统一公布参赛运动员名单。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统一布置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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