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荣成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荣成市体育局 威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指导单位
山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官方冠名赞助单位
荣成市农村商业银行
五、官方赞助单位
豪仕达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市达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山东骑行文化有限公司
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威海文化路分公司
威海大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六、竞赛时间、地点
7月29日—30日在荣成市樱花湖体育公园举行
七、活动内容:
(一)骑游最美赛道
1、活动时间: 7月29日16:00-17:30
2、参赛人员:参赛运动员及荣成骑行爱好者
2、活动地点:荣成市樱花湖体育公园、滨海公园
(二)荣成环樱花湖自行车邀请赛
1、比赛时间: 7月30日上午8:30
2、比赛地点:荣成市樱花湖体育公园(荣成市奥林匹克中心)
3、比赛路线:环绕樱花湖,单圈6KM
八、赛事设项及参赛人数
注:本次比赛晚于本组冠军20分钟抵达终点的选手,即视为关门,不计成绩。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身体健康并符合组别年龄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组别竞赛。
2、凡省级专业队运动员退役不满两年者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3、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本人自行负担。
4、凡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接受报名参加。
5、凡参赛运动员必须签署免责声明书,并随报名单一起上报大会组委会。
(二)报名费用:
1、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80元(含保险、号码布、号码牌、比赛纪念T恤)。领取个人赛用品时需同时缴纳 200 元计时芯片押金,比赛完成后凭计时芯片取回押金,如计时芯片损坏或丢失,押金不予退回。
2、报名费汇款帐户:威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汇款账号:8110 6010 134 0001 5072 ;开户行:中信银行威海文化中路支行(汇款时请备注您的报名查询码,避免重名问题给您带来不便!)
3、报名费一经缴纳,除主办原因不予退还。(未摇中号码的运动员,组委会负责电话通知并于一周内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 7月16日零点
2、报名方式:通过威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网站报名
3、联系电话:0631-5781603;13963110121;
联系人:王 丹
4、报名以团队、俱乐部或个人形式填报;
5、截止报名时间后参赛人数超过各组别上限,组委会将采取摇号的形式确定参赛名额(团体报名、个人报名分别摇号)。
6、参赛运动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十、竞赛办法
(一)本次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特殊规则。
(二)参赛车自备,比赛必须使用大组赛公路自行车,禁止TT公路车、铁三公路车、平把公路车、山地车、小轮车等非大组赛公路自行车参赛,赛前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参赛车辆禁止安装休息把,脚撑,玻璃水壶,矿泉水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配件。
(三)赛前20分钟开始检录,检录时必须按规定在后腰两侧佩戴号码布,车辆安装车码牌;参赛选手必须穿着骑行服佩戴头盔、携带车辆接受裁判检查。
(四)所有参赛选手须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骑自行车技能,并于赛前签署免责声明书。
(五)所有车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 严重者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比赛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须原地处理,其他选手和本队人员可以提供帮助,但不得接受与本组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七)安全提示:所有参赛车手比赛时要量力而行,控制好车速,不要冒险、注意安全。在始发点和转弯处要重点控制速度,以免跌倒摔伤。
(八)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返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不退。
(九)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长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事件的解释理由。
(十)个人排名是根据运动员通过终点的时间决定。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运动员落后领先者20分钟或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注:奖金数为税后实得。(单位:¥)
十二、时间安排另:不参加颁奖仪式的运动员视为自行放弃比赛成绩。领奖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十三、仲裁委、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调,于7月29日上午9:00到体育中心训竞科(体育场2号入口114房间)报到。
十四、本赛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敬请关注官方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