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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安县教育体育局
三、冠名单位
安县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四、比赛时间和路线
时间:2015年3月15日
比赛路线:安县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起点)—乐兴—辽安路(桑乐路口)—秀水成青路口—雎水—沸水—晓坝中国院子。全程约50.4公里。
五、竞赛项目
1.青年男子组(1980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的)。
2.青年女子组(1980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的)。
3.中年男子组(1960年3月16日至198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的)。
4.中年女子组(1960年3月16日至198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的)。
六、参赛范围
具有一国国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外公民均可参赛。
七、参赛办法
1.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比赛的健康状况。
2.所有现役车手(含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队车手)和退役不满2年者不得参赛。
3.各组别限报300名,以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4.参赛车型:山地赛车26寸以上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90英寸以上有齿外胎。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组委会及相关单位概不负责。
5.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6.本次比赛计奖分外地组和本地组,报本地组的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绵阳市第二代身份证,绵阳市本地运动员也可报名参加外地组,但本地组和外地组不能兼报,外地组和本地组比赛同时进行。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2.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原则,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规程,不得出现有意冲撞、排挤、跟风、挂蹭他人等行为。如出现上述影响比赛及安全的行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所引起责任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承担。
3.每一组别第一名到点后10分钟为关门时间。
4.比赛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九、奖励办法
(一)外地组
1.青年男子组奖励前30名,中年男子组奖励前25名,青年女子组、中年女子组各奖励前20名,组别报名人数不足130人的,则只奖励前15名。
2.名次奖励
第一名8000元 第二名7000元 第三名6000元
第四名5500元 第五名5000元 第六名4500元
第七名4000元 第八名3500元 第九名3000元
第十名2500元 第十一之后各200元
(二)本地组
1.各组别录取前10名,各组别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按不足人数递减。如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取消本组,所报名运动员合并到相应组别的外地组比赛。
2.奖励办法
第一名10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600元
第四名600元 第五名5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名400元 第八名400元 第九名300元
第十名300元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时 间:从2015年2月7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816-4368915
传 真:0816-4368915
邮 箱:axyytx@tom.com
地 点:安县业余体校(安县体育馆)
联 系 人:唐明刚 蔡 君 熊 艳 孙 宇
王晓琴 杜朝莉
要 求:1.可采用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名。
2.本比赛只接受团体报名,请参赛者与当地自行车俱乐部或自行车协会联系。
3.报名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请与组委会联系将运动员保险费30元打到指定账户,未打保险费的将视为未报名处理。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选手于2015年3月13日—14日在安县地质公园管理处(安县桑枣镇)报到,各参赛单位于14日17:00在安县地质公园管理处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
2.各参赛选手报到时需要交报名表(加盖公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时需填写免责声明,出现任何人身意外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追究组委会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4.根据组委会安排,拟定于14日9:30-16:00组织参赛选手免费旅游安县各景点、名优特小吃展,晚上19:00-21:00参加“安州之春”篝火晚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仲裁
由主办单位统一抽调
十二、相关要求
1.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血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必须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2.参赛人员须于2015年3月15日赛前1个半小时到赛场检录。
3.获奖运动员在颁奖之前带上身份证原件。不符合年龄、组别或不能提供二代身份证者成绩取消,名次依次递补。
4.凡对比赛名次申请仲裁的,需缴纳申诉费1000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5.所有参赛人员领取奖品、奖金需在比赛当天确认并领取,逾期按照放弃领取资格处理。
6.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展示广告。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1)无号码布、车牌号;(2)号码布、车牌号不统一;(3)车牌号损坏或更换。
8.所有参赛人员费用自理(参赛人员如需住宿,请与组委会提供的酒店提前联系),不收参赛费。
9.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安县第三届环山环湖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绵阳市安县第三届环山环湖自行车公开赛比赛线路图
2.绵阳市安县第三届环山环湖自行车公开赛报名表
3.赛区食宿情况联系方式
附件1
绵阳市安县第三届环山环湖自行车
公开赛比赛线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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