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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太姥山自行车爬坡赛
活动背景:
太姥山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在福鼎市正南距市区二十公里的太姥山镇。挺立玉东海之滨,三面临海,一面北山,北望雁荡山,西眺武夷山,三者成鼎足之势。2010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名录,是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为宣传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特举办2014中国太姥山自行车爬坡赛。
主 办:太姥山管委会
承 办: 福建省福鼎市户外运动协会天蓝车队
赞助单位:寻求赞助合作单位
活动口号: 低碳环保,快乐骑车
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6日——9月27日
赛事规模: 运动员限额300人
赛事地点、路线:太姥山赛道,8.5公里(洋里——太姥洋停车场)
活动对象: 热爱并且适合自行车运动的业余选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活动分组:
1、男子公路精英组:18-50周岁(1964.1.1——1996.12.31出生,限报100人)
2、男子山地青年组:18-35周岁(1979.1.1——1996.12.31出生,限报80人)
3、男子山地壮年组:36-60周岁(1954.1.1——1978.12.31出生,限报80人)
4、女子山地组:18岁—60周岁(1954.1.1——1996.12.31出生)
奖项设置:
男子公路组: 总奖金11000元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到十名:300元
第十一到二十名:200元
男子青年组:总奖金9600元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到十名:300元
第十一到二十名:200元
男子壮年组:总奖金9600元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到十名:300元
第十一到二十名:200元
女子组:总奖金8600元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到十名:300元
第十到十五名:200元
赛程安排:
一、报道时间
9月26日10:00--18:00参赛人员报道,领取号码牌
二、报到地点
福鼎市太姥山镇丽豪假日酒店
地址:福鼎市太姥山镇水井头环岛
电话:0593-7956666 7951333
三、27日赛程安排
比赛当日报道人员必须在8:30前报道。
9:00 到起点并依次检录(1、公路精英组;2、山地青年组;3、山地壮年组;4、女子组)。
10:00 开始比赛,每组间隔10分钟发枪(比赛按报名先后顺序排位)
12:00 比赛结束并颁奖
报名须知:
1、以车队或者俱乐部形式报名(每队人员最少3人以上),报名费用: 50 元/人(含队员意外保险,号码牌、简餐、太姥山景区游览入场券一份)
2、参加比赛的计时器押金为200人民币/个(赛后退还),每个项目计时器单独缴费,请务必带够相应押金,其他物品一律不作抵押。
3、现场不设报名,请所有参与比赛的选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
4、请如实正确填写资料,如因资料失实所造成的后果,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赛者的性别不限、国籍不限,年龄在18岁以上,身体健康,并确定没有患不适宜参加单车比赛的疾病的单车运动爱好者。参赛者在参赛期间以及旅途应为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负责,组委会为参赛者统一购买比赛当日保额为10000元的人身意外医疗保险和保额为100000元的意外申报保险,保险赔付事项请向组委会索取保险单号 后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建议参赛运动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购买额外保险.因运动员自身过失造成的身体伤害,由参与者自负。
6、比赛检录时,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参赛运动员出示本人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7、各省、市体校学生和职业自行车运动员、退役不满3年的运动员、UCI注册运动员以及在中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如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9月20日(若人员报满提前截止)
9、报名方式:
外地车友报名联系人:雷阿勇,QQ:191791286,电话:13959388773
外地报名车友填好报名表发到QQ邮箱:191791286@qq.com
本地车友到福鼎各车店报名后汇总给一百。
10、比赛延期或者取消:如遇天气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延期或者取消比赛,另行通知。
竞赛规则:
1、所有选手比赛必须佩戴正规自行车安全头盔、相应护具,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故意撞人,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一百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将取消比赛成绩。
3、如发生机械事故或爆胎、摔跤等情况时,运动员自行处理完后可继续参赛。
4、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不得更换整车,不得更换计时芯片,不得更换号码牌,只可以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更换车把,前叉,刹车,链条,脚踏,坐包,轮组,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5、听从赛会工作人员的指挥,服从裁判,对比赛成绩成绩有异议者,需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签字后,由仲裁组进行裁决,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结果。
6、参赛选手需按照现场比赛检录程序确认参赛资格,否则,参赛无效.出发前15分钟停止检录。
7、所有比赛结束前禁止已经完赛的运动员擅自骑行返回下山,干扰比赛。
8、比赛中不得借助任何其他外力,视情节轻重,裁判有权作相应处罚,直至取消比赛
9、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有意行为,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
10、选手可在大会设定供水点获取补给。
11、比赛全程 8.5KM,剩余5公里后每公里设有地面标示,最后500米每100米设有地面标示。
12、参赛运动员必须熟读2014“太姥山”杯自行车公开赛运动员参赛免责声明书(附件1)
13、有关比赛未尽事项,裁判组可做出最终判决。
参赛车辆规定
1、参加个人比赛的运动员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2、山地组参赛自行车须为26寸,27.5寸,29寸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75英寸或大于17.5英寸有齿外胎。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比赛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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