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2014年永定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华泰豪庭杯”环城自行车邀请赛
一、前言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性自行车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倡导和推进低碳生活方式,给广大自行车爱好者提供参与和交流的平台,为我县“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永定”作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25日举办2014年永定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华泰豪庭杯”环城自行车赛。
二、主办单位
永定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冠名单位
福建世纪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龙岩市自行车协会
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客家土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 承办单位
永定县体育总会
龙岩市客家情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线路
比赛时间:2014年05月25日上午09时(星期日)
荣誉骑行线路:凤城镇下坑文化广场(开幕式)----南门桥(荣誉骑行)----南门街---九一路----东门桥-----东大道---永定门---红绿灯路口---龙角村---华泰豪庭广场终点(全程3公里)
比赛线路:永定县凤城镇龙兴路东溪客家博物馆景区(华泰豪庭广场起点)—龙兴路[男5圈(每圈4公里,合计20公里)、女3圈(每圈4公里,合计12公里)]--客家圣坛景区停车场(终点全程封道)—(华泰豪庭广场终点闭幕式)。
七、比赛项目
1、男子青年组:(18周岁—35周岁)(1979年01月01日以后-1996年12月31日止)赛程:约20公里
2、男子壮年组:(36周岁—60周岁)(1954年01月01日以后-1978年12月31日)赛程:约20公里
3、女子山地车组:(18周岁—60周岁)(1954年01月01日-1996年12月31日止)赛程:约12公里
八、参赛办法
1、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国籍不限、年龄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确定没有患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疾病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并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无健康证的不能参加比赛)。比赛不接受现役专业选手报名参赛(含退役三年以内)。
2、本次比赛报名需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电话号码、参赛项目报名费为每人30??元(含保险、车号牌制作,纪念品等)并填学好报名表发送至报名点邮箱。
3、报名方式:本次比赛接受协会、俱乐部、车队和各地车行报名。
咨询联系:
龙岩自行车协会
联系人:徐俊杰 059723611100
永定县体育总会
联系人:沈月琴13685982089
传 真:0597-5938826
邮箱:yd5835655@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
用户名:永定县体育总会
账号:173010100100066915
4、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05月20日
5、报到时间:2014年05月24日(星期六)
报到地点:永定县中天大酒店
赛事报到组:熊海波
手机:13559996622
6、比赛时间:
2014年05月25日
上午09时(星期日)
请报到的运动员领取参赛号码牌、纪念品,同时填写参赛安全免责声明书(未填写免责声明书者谢绝参加比赛)
九、比赛日程安排:
2014年5月24日:运动员、裁判员报到
2014年5月25日:开幕式、比赛、闭幕式
开幕式09:00—10:00
男子青年组10:00—10:40
女子组10:40—11:40
男子壮年组11:40—12:00
裁判统计名次12:00
闭幕式12:30
工作餐
开幕式地点:永定县凤城镇下坑广场
闭幕式地点:永定县华泰豪庭广场
参赛人员报道处工作餐:中天酒店
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本次比赛设关闭时间是:女子组关门时间40分钟,男子青年组60分钟
十、奖励设置
奖励设置:
男子青年组(18周岁—35周岁)
第一名:奖杯,奖金3000元
第二名:奖杯,奖金2000元
第三名:奖杯,奖金1000元
第四、五名:证书,奖金500元
第六名—第十名:证书,奖金300元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证书,奖金100元
男子壮年组(36周岁—60周岁)
第一名:奖杯,奖金3000元
第二名:奖杯,奖金2000元
第三名:奖杯,奖金1000元
第四、五名:证书,奖金500元
第六名—第十名:证书,奖金300元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证书,奖金100元
女子体验组(18周岁—60周岁)
第一名:奖杯,奖金2000元
第二名:奖杯,奖金1500元
第三名:奖杯,奖金1000元
第四、五名:证书,奖金500元
第六名—第十名:证书,奖金200元
总奖金:25500元
注:以上各组参赛人员少于15人时,名次录取前六名,少于10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
十一、竞赛规则:
1、本场赛事为绕圈赛,男子组绕5圈(约20公里),女子组绕3圈(约12公里),不设套圈。设关门时间:男子组60分钟、女子组40分钟。运动员在关门时间内未完成比赛的请自觉安全的退出赛道;裁判组在起点处设打卡点,每位运动员经过打卡点必须配合裁判打卡,男子组选手必须打满五圈/卡,女子组选手必须打满3圈/卡,未打满卡运动员通过比赛终点成绩无效。
2、参赛车辆为26寸山地自行车,车辆外胎直径≥1.90英寸,安装有侧脚架、后货架、挡泥板等有安全隐患的附件必须拆除。
3、参赛选手必需配带安全头盔等基本安全护具。
4、参赛选手必需将组委会发的号码牌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5、所有参加者都应自我保证车辆的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者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赛事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6、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尊重比赛道德,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的行为,不准搭乘任何机动车辆,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
7、所有参赛者必需保证身心健康,比赛当日任何参赛者若出现感冒、发热、体虚、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状况,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参加比赛。
8、组委会将依据运动员的报名资料为参赛选手购买赛事保险,运动员比赛中失误而引发的保险责任与组委会无关。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事故,请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追究组委会及冠名单位主办、协办、承办,赞助单位责任。
9、本次比赛采用人工计时方法计算成绩。
10、所有参赛者自觉服从裁判的判决,如对裁判判决不服者,不得与裁判发生任何冲突,请在赛后15分钟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裁判长拥有最终裁决权。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会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11、所有参赛者应爱护景区环境,严禁在比赛路线上或靠近比赛路线的地方丢弃任何种类的玻璃器皿。
十二、其它事项
1、比赛结束后,所有运动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到闭幕式现场参加颁奖仪式。
2、各参赛运动员交通、住宿、餐费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后勤组协助参赛运动员联系安排吃住酒店。
联系人:13559996622 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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