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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届广西(宜州)自行车越野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宜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河池市文化广播新闻体育局
宜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广西飞雨狼自行车俱乐部
宜州市向日葵自行车俱乐部
广西阳光假日俱乐部
道卡斯自行车广西公司
美国崔克自行车广西公司
朦太奇运动自行车广西公司
美国大行折叠自行车广西公司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自行车越野公开赛
(二)竞赛组别:1.男子精英组;2.女子精英组;3. 本地男子组;4.本地女子组。
五、时间及地点:
2014年10月18日下午2:00,宜州市市民文化广场——祥贝乡
六、参赛办法、人数、资格及规定:
(一)男子精英组和女子精英组:
1.参赛资格:自行车选手均可参加,参赛选手地域不限;
2.参赛人数:男子组120名(宜州籍的运动员不得超过20名),女子50名(宜州籍的运动员不得超过10名),年龄50周岁以下。
(二)本地组: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宜州市居民(以参赛选手第二代身份证地址为准),参赛年龄为60周岁以下。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注:宜州籍运动员参加精英组比赛,不在本地组计算成绩)。
(三)参赛运动员综合要求:
参赛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规定有能力完成本次活动所有赛程。
(四)参赛运动员参保事项:
参赛运动员由大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会对参赛运动员在赛事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负责,大会不负责超额部分,请选手自定参赛。
七、比赛路线、路程-
市民文化广场(起点)—城南广场—汽车服务站—一桥—河池学院—小龙—祥贝路口—古龙(转向)—古文—六妹—小龙—刘三姐乡—河池学院—一桥—汽车服务站—城南广场—市民文化广场(终点)全程46.5公里,其中古龙至古文为山地路,古文至小龙为半山地路面。
八、竞赛办法、竞赛器材、规则和处罚
(一)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2.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所规定的内容及比赛路线完成比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场地人员的指挥。
(二)竞赛器材及安全保护装备:
1.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山地自行车比赛,并不得使用规格小于26×1.5英寸(含26×1.5英寸)的车轮;
2.运动员必须配戴安全头盔等基本安全护具;
3.运动员必须穿着适宜比赛的服装;
4.以上器材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并保证其安全性。
(三)竞赛规则:
1.运动员必须佩戴头盔,并按赛委会要求绑(扣)好号码牌;
2.必须依照正式比赛的方向骑完全部的赛程;
3.比赛运动员可以相互间进行一些帮助,如转借或者交换食物、饮料、工具和配件等,禁止互相推行、攀搭、嬉戏,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4.运动员不可采取恶意阻挡、推拉、碰撞等手段为自己或队友获得利益,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进入终点前300米,比赛运动员必须直线骑行。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时间、降低名次或取消比赛资格;
6.运动员应爱护环境,不能随意随地乱扔物品,尤其在比赛路线上严禁丢弃任何种类的玻璃器皿等破坏比赛的行为;
7.运动员如中途退出比赛,应立即摘下比赛号码并交给裁判;
8.行为举止要有礼貌,不得对嘉宾或观众无礼;
9.选手或俱乐部如对裁判员判罚或成绩存有疑义,可向赛事仲裁员提出申诉,并交纳申诉费500元,申诉成功可退回,失败则不退;
10.申诉有效期为比赛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不可在比赛进行期间向裁判员提出异议;
11.所设定的组别如不足既定人数,赛事组委会有权作出缩减奖励名额或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处罚。
参赛运动员有下列行为将取消比赛成绩:
1.自行裁切、折叠号码牌;
2.非法修车、换车或接受未经许可的补供和帮助;
3.拉运动服、推或拉其他选手(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依靠其他选手、不同一队员间的不正当的帮助;
4.参赛运动员在最后冲刺中阻挡、对其他运动员有限制其运动意图的不道德行为,采取抄近道、替代其他参赛运动员、在最后冲剌中双手撒把。
九、仲裁和裁判员
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
总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组委会聘请。
十、奖励办法
男子组奖励前20名,女子组奖励前15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奖金设立如下:
(一)男子精英组: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至十名:500元;第十一名至二十名:300元;
(二)女子精英组: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至十名:500元;第十一名至十五名:300元;
(三)本地男子组: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至第四名:400元,第五名至十名300元;第十一名至二十名:200元;
(四)本地女子组: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至第四名:400元,第五名至十名300元;第十一名至十五名:200元;
九、报名、报到
(一)参赛运动员于10月15前将报名表上报到下列单位之一或直接按本条第(三)款报名,并完成流程。
报名地址:
1、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欧亚梦都7楼广西社体中心,
联系人:谢云,电话:0771-4822383(传真),18677196568
2、南宁市思贤路51号美国大行折叠车专卖店:0771-5631046
3、南宁市星光大道泰富大厦美国大行折叠车旗舰店:0771-4829363
4、柳州市驾鹤路93号美国大行折叠车旗舰店:0772-2031377
5、柳州市八一路美国大行折叠车专卖店:0772-2833683
6、柳州市西环路中山城市花园美国大行折叠车专卖店:0772-3703367
7、柳州市高新一路华锡苑道卡斯专卖店:0772-3310665
8、宜州市向日葵自行车俱乐部:0778-31739562
9.南宁市衡阳路道卡斯旗舰店:13677882842
10.南宁市白云路8号美国大行折叠车富士店:0771-5825764
(二)报名费:精英组50元/人,本地组30元/人。(均含保险20元)
(三)报名流程:参加精英组比赛的运动员将报名表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参赛组别)发送到641084715@qq.com邮箱。将报名费汇入指定账户,报名确认完成。(缴费账户:柳州农业银行立新支行 帐号:622848 08507 32872 211 户名: 葛 华,联系电话:18775127081)。汇款时请注明自己的名字,并保留汇款凭证。参加本地组比赛的运动员请将纸质报名表交到宜州市向日葵自行车俱乐部,联系电话:0778-3173956。
(四)报名注意事项:精英组的参赛运动员的录取名额是以报名的先后为依据,运动员报名时请与报名负责人对接和审核报名时间;未被录取参赛的运动员报名费将悉数退回。
(五)报到:参赛选手请于2014年10月17日下午14∶00—18:00 到宜州市东正国际大酒店报到。
十、食宿安排
大会统一安排运动员比赛期间(10月17日——10月18日)食宿,其余时间费用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届广西(宜州)
自行车越野公开赛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丰富第六届广西体育节各项活动内容,宣传宜州市城市形象及展现丰富的旅游资源,经研究决定,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宜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14年第二届广西(宜州)自行车越野公开赛,定于10月18日在宜州市举行。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2014年第二届广西(宜州)自行车越野公开赛竞赛规程
2、2014年第二届广西(宜州)自行车越野公开赛报名表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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